根据工作需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名、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秋招进行时 01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要求 (一)司法辅助人员 主要从事书记员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二)辅警 主要从事机关安保、值庭、押解、看管等,协助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02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司法辅助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性别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辅警岗位:限男性,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03三、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取。 04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25办公室,联系人:宋建群、姚婷,联系电话:0745-6221619, 15111527723。 (3)需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交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3.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需提交资料:网上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招聘公告后所附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26年10月30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个人简历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为“司法辅助人员应聘+姓名”或“辅警+姓名”) 发送至xhfyzzb2022@163.com电子邮箱。 4.资格审查: 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05五、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司法辅助人员及辅警岗位考试内容均为法律知识、计算机基础运用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技能测试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以及文字编辑能力。 (2)辅警岗位:进行体(技)能测试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技)能测评标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成绩合成 笔试、技(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最后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技(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进入面试未进入体检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办理入职。 06六、福利待遇及相关事项 1.原则上按照单位正常作息时间上班,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2.工资面议,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任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