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院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工作地点 院机关及派出人民法庭 三、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开庭、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信息文稿撰写、宣传、内勤保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及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3.年龄为18-35周岁;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近期二寸证件照、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线上报名: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17415146@qq.com )。线下报名:将以上纸质材料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交至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老楼三楼)处。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 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6年9月2日至9月8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当天持本人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占总成绩20%、面试占总成绩50%。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 采取线下纸质版答题考试模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计算机速录测试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3.面试 根据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报考人员免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速录测试,相应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在本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因公示反映问题决定不予聘用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相关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 聘用人员由政治部(督察室)统一管理。日常管理、岗位分配、工作纪律等主要遵循本院规章制度。年度考核由本院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应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监督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421105。 (五)招聘咨询电话:政治部(督察室)0825-5395906。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蓬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及调整事项等,均在蓬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附件:蓬溪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蓬溪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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