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79-4237738,1598771746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亲自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墨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并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书记员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占总分40%,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
2.笔试占总分3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占总分30%,依据技能测试及笔试成绩两项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2标准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墨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将考核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