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2026年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报考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5年6月至2008年6月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到所报岗位对应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忙畔零工市场(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临沧市双创中心一楼),咨询电话:办公室0883—3088377;李老师18788178581。 3.报名所需材料:(1)《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纸质版2份,填写后打印并粘贴好照片;(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并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勾选“通过”并加盖公章,《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组织报名方和报考人员各留存一份。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未领取的,视为弃考。 6.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开考比例不低于1∶5。笔试结束1日内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及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岗位技能测试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可进行递补。岗位技能测试为测试应试者电脑文字录入水平,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测试分数满分为100分,听打和看打各占5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官网公示。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可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1日内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考试过程中,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进入下一个环节的,本人需提供自己签名的《放弃声明书》。若招聘岗位刚刚达到开考比例,又出现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等额进入后续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3:4:3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由临沧中院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考察由临沧中院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七、公示和聘用 在完成以上所有流程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和保障 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岗位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平均工资为4500元/月,包括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可以发布补充公告。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将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83-2156580。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临翔宏华人力”以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网站及平台,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6.本次招聘由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7.本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1年之内若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进行递补。 附件: 附件1: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件2: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委托书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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