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携带《招聘聘用制/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驾驶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前来报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在“重庆城口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专职驾驶员不参与笔试。
(三)技能、体能测试
书记员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司法警察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参加体能考试。
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驾驶技能考试人员。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在“重庆城口法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评分规则现场宣布。测试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四)面试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按照(笔试成绩+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考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报考驾驶员的技能考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整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书记员、司法警察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驾驶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书记员、驾驶员体检参照适用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司法警察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有关标准,考察参照适用我市法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放弃而出现缺额,将按照上述规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城口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招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