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队伍人员力量,永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无不宜担任法院系统聘用制人员的其他情形;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着装、举止规范得体;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 1.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户籍不限,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2月4日后出生); 3.具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任职条件; 4.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三)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聘用合同: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说明 协助员额法官、执行法官从事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或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安检、值庭等工作;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工资187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合同期工资4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具体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407室。 3.报名联系电话:0878—6713277,电子邮箱:yrfygyyx@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永仁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聘任申请表》。(表格下载方式:点击文末“附件”找到对应内容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电子照片;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仅需在职人员提交)。 5.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永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rfygyyx@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书记员招聘”。 (二)资格审查及技能测试 现场报名时,永仁县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主要考察电脑速录能力(包括听打和看打)。 (三)笔试及面试 结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岗位技能测试的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招聘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后,派遣到永仁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永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8—6721582 本公告由永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永仁县人民法院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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