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三)警务辅助人员3名:从事警务保障、协助安全检查等工作。 本次招聘人员均系合同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一)基本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总成绩加5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总成绩加2分; (2)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91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3)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3)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6年1月28日至2008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记录的; 6.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以“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418704237@qq.com。 2.线下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二段)三楼政治部递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1)或《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或《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 (四)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资格。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资格。 本次考试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写作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技能测试分为计算机记录和手写记录,其中计算机记录占70%,手写记录占30%。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播放的录音进行计算机记录和手写记录,测试记录速度和正确率。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体能测试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执行,男生测评项目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测评项目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800米跑。满分100分,每项分值均为25分,按照测评标准分项目、分段计分。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法官助理2026年2月11日上午;书记员2026年2月11日下午;警务辅助人员2026年2月10日下午。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领取准考证2026年2月9日下午14: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线上报名的,通过应聘者报名邮箱发送准考证电子版,应聘者自行下载打印。线下报名的,可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三楼政治部现场领取。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三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现场审查被考察对象报名资料原件,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招录条件。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经过考察组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并与单位其他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本公告由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17-2225520,监督电话:0817-22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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