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瑞丽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3人:省级财政保障聘用制书记员2人、市级财政保障聘用制书记员1人。
(二)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报名
报名时间:11月4日—11月7日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瑞丽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4楼政治部办公室(瑞丽市金泉路73号)
(四)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
1.报名由瑞丽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瑞丽市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领取准考证。
(六)加分条件
目前瑞丽市人民法院在职聘用制书记员,经所在部门领导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工作三年以上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折算后加5分;工作三年以下的,每满一年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