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工作贯彻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已就业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考的人员为非编人员,与第三方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九)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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