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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广西南宁上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2人公告
      来源:网络转载    
2025/9/16  35

因审判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上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

5.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2007年9月11日至1990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报名。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2日18:00止。报名时,须携带2张小二寸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上林县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二)资格审查。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现场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 10 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 100 分。

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本院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政治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上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方案》(上人社发〔2021〕11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岗位办公地址:

上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1--5226586


附件:

附件1 上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 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附件3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上林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