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高效运转,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名。工作职责:1.辅助开展法院司法政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服从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有司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等; (六)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单位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编外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 (二)报名材料:①大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附电子照片);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及邮件名命名为名字+应聘材料,发至大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dxfykszp@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五、资格审查、面试、机试 (一)资格审查:由大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参加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和岗位匹配性等。 (三)机试:计算机打字测试要求打字速度45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按照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大新县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手续 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1-3631829 联系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315号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025年8月1日 大新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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