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方式为文字电脑速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文字电脑录入速度,按照记录的准确性由计算机自动评分;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合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8月1日上午8:40
(2)技能测试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1号楼4楼会议室。
(3)技能测试内容:文字电脑速录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本次应招聘人数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8月1日上午(技能测试结束后)。
(3)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