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红兴隆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核定人数及招聘数量 书记员核定50人,现有47人,空缺3人,拟招聘书记员3人。 辅警核定10人,现有9人,空缺1人,拟招聘辅警1人。 文员核定5人,现有2人,空缺3人,拟招聘文员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9年8月至2007年7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红旗岭人民法庭书记员岗1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2.清河人民法庭书记员岗1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3.宏图人民法庭书记员岗1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4.卫星人民法庭辅警岗1人,性别男,户籍不限; 5.院机关文员岗3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机打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辅警岗位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警报名登记表》《红兴隆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报名时处于有效期内),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25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到红兴隆人民法院报名。联系电话:0469-5861533,联系人:袁月。 (二)资格审查 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初审后呈请院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机打测试(报考书记员岗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考生参加)、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机打测试作为进入书记员岗面试环节的资格考试,测试未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1.笔试 时间:2025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 笔试地点:红兴隆人民法院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机打测试(报考书记员岗考生参加) 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 测试地点:红兴隆人民法院 机打测试为资格考试,每名考生测试一次,正确率达不到80字/分钟,取消面试资格。 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 测试流程:(1)参考人员携带身份证进入院机关候考,工作人员予以核对身份;(2)参考人员以抽签方式进行分组,依照分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成立考试监考小组,现场由测试人、监考人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予以现场公布。 3.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考生参加) 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与机打测试同时进行) 测试地点:红兴隆人民法院 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X4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全部达标为合格。 现场由测试人、监考人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予以现场公布,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 面试地点:红兴隆人民法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面试考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面试实行当场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计分的办法,当场宣布成绩。 (四)体检 红兴隆中心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由红兴隆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承担纪检监察职能的部门临场监督对体检人员进行毒品检测。 体检(含毒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走访居住地社区(现实表现、是否参与邪教组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了解其现实表现、家庭成员情况(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查看个人征信报告(了解考生个人的信用状况和信用记录),开展家访(了解考生思想和家庭基本情况),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七)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对笔试成绩不低于25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红兴隆人民法院将保留其面试资格,纳入递补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适时按需进行递补。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 (二)社会保险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 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红兴隆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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