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和通过政审的拟录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2.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查属实,不予录用。
3.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反映。
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与云南昌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石屏县人民法院工作。若试用期不合格,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