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德保县人民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书记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司法警察1名。 (二)工作职责: 1.书记员岗位的工作职责: 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工作职责: 协助完成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收发、登记、传阅及归档工作,确保文书流转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3.司法警察岗位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安检等工作; (2)负责处置突发事件; (3)协助法官负责送达有关司法文书; (4)负责本院各审判庭开庭值庭任务,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 (5)协助配合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参与生效判决、裁定强制执行活动; (6)负责维护执行工作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拘传、拘留和搜查、查封、扣押等措施; (7)负责保卫机关及法官、执行人员的安全,提取相关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法院的指令协助执行死刑等有关职责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司法工作经验者优先;司法警察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3.书记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90年7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司法警察年龄为18-30周岁(1995年7月8日-2007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性别要求,书记员岗位和司法行政人员岗位不限性别,司法警察岗位要求男性。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从https://bsdbxfy.gxcourt.gov.cn/index.shtml德保县人民法院政务网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填写完毕后携带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到德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大楼五楼政治部)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户口簿; (4)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5)征信报告。 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书记员岗位和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人选进行计算机速录等考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司法警察协警员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地点待定。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主要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等项目。 5.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在百色市德保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德保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书记员工资标准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责。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补助标准核算。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保县人民法院 政治部 地 址:德保县云山大道行政办公区257号 联系电话:0776-3822394
附 件:德保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德保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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