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方式
芒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人,聘任制书记员2人,招聘方式为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 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7年6月至1990年6月期间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芒市人民法院政治部301办公室(德宏州芒市金孔雀大街56号),电话:0692-2257914。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就业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芒市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5.领取准考证: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7月8日至7月9日到法院政治部3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6. 芒市人民法院在职聘任制书记员仅可报名聘用制书记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