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蒙自市昌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聘用制书记员1名。 (二)工作地点: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在18至30周岁;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录速记及办公软件应用等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C1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尚未撤销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政治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形式,同时在红河人才网上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红河人才网查看岗位信息,下载《报名表》,按有关要求填写。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报名表及所附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44986514@qq.com) (2)现场报名:云南昌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云霞路绿春小区10号 报名咨询电话:0873-2177077、13508831615 联系人:武老师 3.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5月9日(五一假期期间不受理现场报名) 4.所需资料 (1)《报名表登记表》(须亲笔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5)退役军人附《退伍证》; (6)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贴报名表相应位置。 5.报名要求: (1)网络报名: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QQ邮箱444986514@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法院书记员+本人姓名;所有电子扫描材料须清晰、完整、无变形,图片格式为: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 (2)现场报名:考生提供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2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2份。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屏边苗族自治县法院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应所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本简章招聘条件如实申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如在报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岗位技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测试,主要内容为听打和看打,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听打占比50%,看打占比50%,合计为专业技能测试总分。 (2)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1)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与岗位职责匹配的书记员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3.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可按实际情况等额或差额进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四)政治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政治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低进行递补。由屏边苗族自治县法院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人员递补。由屏边苗族自治县法院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以管理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四、人员储备 进入面试及综合考试成绩优秀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有资格成为递补储备人员,在岗位空缺或其他原因补员时,根据面试情况和综合成绩依程序择优补录。储备补录期间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 五、待遇保障 (一)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4000元/月(含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保险)。
报名表.doc
蒙自市昌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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