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满18周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学历要求:2024年7月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或具备在检察院工作经历者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要求楚雄州内户籍。 四、聘用和待遇 试用期3个月,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35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每年经考核合格以后可以续签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5年4月2日在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天):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8号)4楼政治部。 3、报名联系电话:0878-6716786,13987854390(对公)。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招聘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5)应聘承诺书(模板在附件中,请自行下载)。 5、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永仁县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不接受短信及电话报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 1、笔试方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名成功后一并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50%; 岗位技能测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人员; 2、考试方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字录入,包括听打、看打等内容; 4、考试成绩计算。(看打成绩100分+听打成绩100分)*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20%;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分数并列 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 4、面试成绩计算。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占综合成绩的30%。 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报考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 3、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 1、体检标准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永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事宜 招聘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均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告知,请应聘者确保手机畅通。 本公告由永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8-6716786;13987854390(对公) 监督电话:15891810966(对公) 永仁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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