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罗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3男3女),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相关要求 1.能适应书记员岗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工作地点为院机关或乡镇法庭; 3.本次招聘录用后至少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 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罗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07号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半寸白底免冠正装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本 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罗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1.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不再递补。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进行等额面试的,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地点及具体情况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进行考察环节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储备人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经考试、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合同。待遇和保障按照本院聘用制书记员执行。 整个招聘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罗平县人民法院督察科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公告由罗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罗平县人民法院督查科 0874-8226900 咨询电话:罗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4-8226841
附件:罗平县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罗平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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