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审判执行工作力量,受民乐县人民法院委托,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和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负责庭审记录、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2.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如文书送达、校对等;2.协助法官开展执行工作,包括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送达执行文书等;3.维护法院机关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二)岗位条件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中文录入速度较快,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70厘米及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4.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身体素质,能够适应高强度的警务工作;5.熟悉基本的警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2.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7.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9.其他不宜担任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书记员情形的。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3月11号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采取网上报名的考生添加微信(18993654648)转账截图即可,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自愿放弃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1.填写《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审判执行辅助书记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确认;6.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或者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8.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应考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0.能够体现自身专业能力素质水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双面)、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能够体现自身专业能力素质水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以上材料命名为“XXX(考生姓名)+报考书记员/辅警”发送到报名邮箱452777880@qq.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书记员1.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写作等内容,满分为100 分。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3.面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等项目,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2.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满分为100分。4.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 ×40%+体能测试成绩×2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考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资待遇书记员和辅警的薪资待遇按照民乐县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张掖大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甘州区县府街延伸段鼎和帝都4号商业楼商铺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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