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发布
崇信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崇信县人民法院政工科704办公室。
3.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933-8559162/0933-855917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试题进行确定,并考察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3.面试。原则上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5.笔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