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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预测模拟试题三
      来源:原创    
2022/12/8  283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3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为

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 关于以下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序正确的是(    )

①判决书正本

②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

③庭审笔录

④物证处理材料

A.①③②④

B.②①④③

C.③①④②

D.④②③①

 

2.我国《国歌法》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B.行政扣留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C.处分或五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

 

3.某日,甲某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车主乙某正在和别人聊天,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乙某发现后追上前去扭住甲某。甲某一拳把乙某打倒在地,骑着摩托车逃跑,后被警察抓住。甲某触犯的罪名是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交通肇事罪

 

4.甲厂与乙厂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厂生产的瓷器,除客户自己提货的外,其余均由甲厂负责运输到指定地点。数月后,甲厂一司机在为乙厂送货途中发生车祸,无人员伤亡,但车内瓷器损失严重。乙厂得知情况后要求甲厂赔偿损失,甲厂以厂里早已与司机签订了承包合同,按合同约定,一切损失皆由司机个人负责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由甲厂司机承担乙厂的损失

B.应由甲厂承担乙厂的损失

C.应由甲厂与乙厂共同承担损失

D.应由乙厂自己承担损失

 

5.赵某之子甲年10岁,暑假期间在上海一亲友家度假,赵某委托该亲友在此期间照看甲,在度假期间,甲与亲友邻居家年龄相仿的乙成为好友。为纪念与乙的友谊,甲在返家前将随身携带的一部价值六千元的相机赠与乙。赵某得知后,对儿子赠相机一事不同意,并打电话给上海亲友要求其从乙处将相机要回,但乙及其父母不同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相机是甲自愿赠送与乙的,赵某无权要回相机

B.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行为无效,乙及其父母应该归还相机

C.甲自愿赠与相机的行为有效,但因相机价值过高,乙及其父母应该归还相机

D.如果甲赠与相机时其亲友在场且未表示反对,则乙及其父母可以不归还相机

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A.检察机关

B.政法委

C.审判机关

D.公安机关

 

7.林某住所地在甲市东湖区,王某住所地在甲市西湖区,双方因位于甲市城南区的一栋房屋的所有权发生纠纷而提起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城南区人民法院

B.甲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厂

C.甲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8.《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60天

C.二年

D.三个月

 

9.下列事实,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是

A.获得学士学位

B.某人的死亡

C.保险事故的发生

D.某产品试产成功

 

10.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是

A.人民代表大会

B.监察委员会

C.检察院

D.国务院

 

11.下列行为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外国公民某甲将一枚炸弹邮寄到我国内地,致使一人被炸死

B.外国公民某乙在我国境内杀死了第三国公民某丙

C.我国公民某丁在某外国境内将该国公民杀死

D.外国公民某戊在其本国境内严重侮辱我国公民某辛

 

12.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

A.补偿

B.赔偿

C.补贴

D.置换

 

13.违宪行为是最高的违法行为,涉及违宪问题时,应该由()来判定是否违宪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宪法法院

 

14.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 )。

A.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B.实现各民族的平等

C.促进少数民族地方的经济发展

D.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15.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属于  )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煽动分裂国家罪

D.颠覆国家政权罪

 

16.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商场中盗窃马某手机等财物时,被马某当场抓住,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李某的盗窃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17.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C.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D.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宪法中的()。

A.法治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人民主权原则

D.权力制约原则

 

19.甲趁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抓起,然后逃跑,跑了50米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便转身回来,打了乙两耳光,说出来混也不带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甲的行为属于()。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20.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A.5年

B.10年

C.3年以上10年以下

D.5年以上20年以下

 

21.下列哪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A.取保候审

B.罚款

C.监视居住

D.逮捕

 

22.李某的父亲生病,于是通过银行自助提款机给家人转账5万元。由于着急输错最后一位数字,使得该5万元误转入王某的帐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李某与王某基于转账的事实成立借款合同

B.李某有权对王某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王某因无过错可不予返还该5万元

D.王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23.下列关于立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B.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都应当接受

C.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有报案材料的,都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4.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5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款,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李某三居室住房(价值20万元)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

A.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25.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赵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B.钱某被依法判处管制,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C.孙某被依法假释且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则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D.李某被依法判处没收财产,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6.根据刑事诉讼法,下列()案件,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A.甲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乙(17周岁),涉嫌抢劫罪

C.丙,涉嫌盗窃罪,可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且认罪认罚

D.丁,涉嫌故意杀人罪,拒绝认罪

 

27.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指控犯有罪行、尚未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是()。

A.被害人

B.犯罪嫌疑人

C.公诉人

D.被告人

 

28.某市工商局在检查当地所有饭店的卫生情况时,发现甲饭店使用地沟油,为了进一步调查,市工商局当即对现场进行查封。该市工商局查封的行为属于()。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许可

 

29.刑事诉讼中,以羁押的方式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

A.拘留

B.拘传

C.逮捕

D.监视居住

 

3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犯罪罪犯在服刑期间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的,监狱可以自行处理

B.监狱监管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犯罪监狱提出书面意见,并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

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涂黑,多答、漏答或错答均不得分。)

1.行政诉讼是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下列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

C.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D.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2.根据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

A.某县人民政府的办公室主任

B.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C.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D.某县监察机关主任

 

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是    )。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主体主要有()。

A.各级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B.各级人民政府聘用的临时工

C.各级人民法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

 

5.张某因与王某发生口角将王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刑事立案的条件包括

A.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B.应当判处拘役以上刑罚

C.认为有犯罪事实

D.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由全国人大选举的()。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县级监察委员会对 )负责

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B.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市级监察委员会

D.全国监察委员会

 

8.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甲,犯罪时不满18岁,不能判处死刑,但由于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B.乙,女,审判时怀孕,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C.丙,81岁,不论犯罪手段多么残忍或危害后果多么严重,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D.为了贯初“慎杀”原则,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核准

 

9.赵某被村民王某一行人扭送到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扭送适用的对象包括   )。

A.正在实行犯罪

B.通缉在案的

C.越狱逃跑的

D.正在被追捕的

 

10.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涉及(   )的案件除外

A.个人隐私

B.国家机关

C.未成年人犯罪

D.离婚案件

 

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命题的正误,正确的将机读答题卡上对应题号下[√]涂黑; 错误的将

[���]涂黑;如果考生对[√]和[���]选择错误或都不涂均不得分。)

1. 根据我国民法,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

4. 妞妞9岁生日那天,自己用压岁钱到文具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笔袋,其父母觉得妞妞未成年,其行为没经过他们的同意,便找到文具店老板要求把笔袋退掉,文具店老板可以拒绝退货要求。(

5.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均由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

6.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

7.法律所体现的只是统治阶级成员中意志一致的那部分人的意志,排斥任何个别集团、个别人的与共同意志相违背的意志。(

8.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

9.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能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不能以自首论。(

10. 所谓执法必严,就是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必须从严。(  )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3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为

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C

本题考查程序法常识。

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起诉书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辩护人身份证明材料;调查、询问、讯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料);提押票及送达回证;开庭通知、公告;庭审笔录;辩护词、被告人陈述词;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撤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宣判公告、宣判笔录;死刑执行命令;物证处理材料;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民事、行政执行材料;案件移送函存根;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上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正本;其他诉讼文书材料。

正确顺序为③①④②。

故正确答案为C。

2.A

本题考查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A。

3.A

A项正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某趁乙不注意将乙某的摩托车抢走,此时行为为抢夺行为。在乙某扭住甲某,甲某一拳将乙某打倒在地,并将摩托车骑走。此时犯罪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罪。

B项错误。根据《刑法》267条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抢夺罪必须以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胁迫的手段为前提。本题中甲某为了取得乙某的摩托车使用了暴力手段,因此甲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抢夺罪。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与题干不符,不构成盗窃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与题干不符,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三步:再次标注答案

故正确答案为A。

4.B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本题中,甲厂未能按照与乙厂的约定将货物安全送达,故甲厂构成违约,并且甲厂违约是因为第三人司机的行为造成的,故甲厂应向乙厂承担违约责任。而甲厂和司机之间的纠纷,则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故正确答案B。

5.B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赠与行为相关知识。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案例中,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赠与价值六千元的相机给乙的行为需得到父母的同意、追认。

A项错误,甲父母不同意甲的赠与行为,有权要回相机。

B项正确,甲向乙赠与价值六千元的相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在未得到其父母同意、追认的情况下,甲的赠与行为无效,乙及其父母应返还相机。

C项错误,即使甲自愿赠与,但是甲父母不同意,则甲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D项错误,甲赠与相机时其亲友虽在场,也未表示反对,但是其亲友并非甲的法定代理人,故其对于甲赠与相机一事并无追认权。

故正确答案为B。

6.D

本题考查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故正确答案为D。

7.A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题意,双方因位于甲市城南区的一栋房屋的所有权发生纠纷,所以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甲市城南区人民法院。

故正确答案为A。

8.A

本题考查程序法知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BCD选项不符合。

故正确答案为A。

9.B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民法中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知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

A项正确,学士学位可能获得,也可能没有获得,故可以作为条件。

B项错误,某人的死亡是必然发生的,不能作为条件。

C项正确,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可作为条件。

D项正确,产品试产可能成功,可能失败,可作为条件。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10.B

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A项错误,《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项正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11日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

C项错误,《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D项错误,《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故正确答案为B。

11.D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的知识点为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A项正确,选项中犯罪的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故适用我国刑法。

B项正确,选项中犯罪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故适用我国刑法。

C项正确,我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选项中某丁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某丁的行为适用我国刑法。

D项错误,《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的最高刑才是三年有期徒刑,因此,外国公民某戊在其本国境内严重侮辱我国公民某辛不适用我国刑法。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12.A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BCD项不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A。

13.A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均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没有判定违宪职责。

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D项错误,在我国,不存在“宪法法院”这一机构。

故正确答案为A。

14.A

本题主要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的制度。

A项正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权,即要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B、C、D项错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大原则。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又是民族平等和团结的物质保证。

故正确答案为A。

15.A

本题考查刑法。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题干的表述属于背叛国家罪。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题干的表述不属于分裂国家罪。

C项错误,“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故题干的表述不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故正确答案为A。

16.A

本题考查法律知识,主要涉及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

A项正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李某盗窃时由于意志以外(被当场抓住)的原因停止属于犯罪未遂。

B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被害人丧失了对自己财产的控制,即构成盗窃既遂,李某实施盗窃但并未使马某手机脱离马某的实际控制,故不成立犯罪既遂。

C项错误,《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李某并非自动放弃而是被抓获,故李某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

D项错误,《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本题中李某已经开始实行犯罪,故不属于犯罪预备。

故正确答案为A。

17.A

本题考查刑法。

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18.C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中,人民是主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受托者,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权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

故正确答案为C。

 

19.C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客观要件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趁乙不注意,公然夺取其12000元的项链,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既遂要求是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甲已经跑出50米,项链已经在实际上脱离了乙的控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至于后来的返还,并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成立,C项正确。至于转化型抢劫,则必须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本题中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排除D项。

故正确答案为C。

20.C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我国《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故正确答案为C。

21.B

本题考查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因此,ACD项正确。B项错误,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22.B

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A项错误,李某与王某之间无借款合同且无借款凭证,仅凭转账事实无法认定二人成立借款合同。

B项正确,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成立不当得利应有:一方取得财产利益,另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且没有法律上的根据。王某取得五万元是由于李某的疏忽,李某因此遭受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因此李某有权对王某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项错误,5万元是王某的不当得利,虽无过错但仍应返还给李某。

D项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

故正确答案为B。

23.D

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本规定。

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规定,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而不是全部都立案。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4.C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民法的相关知识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王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正确答案为C。        

 

25.C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B项正确,《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关实施。

C项错误,《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内也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而不是法院监督。

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26.C

本题考查程序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本案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适用速裁程序。

BD项错误,乙是未成年人,丁拒绝认罪,都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C项正确,丙的盗窃罪,依法应当属于基层法院审理,丙可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且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故正确答案为C。

27.B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审理案件,并给予判决,是执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A项错误,被害人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B项正确,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指控犯有罪行,尚未交付人民法院审判的人。

C项错误,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我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

D项错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

故正确答案为B。

 

28.A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行政法的有关知识点。

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故市工商局当即对现场进行查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市工商局当即对现场进行查封的行为并非行政强制执行。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故市工商局当即对现场进行查封的行为并非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并非行政许可。

故正确答案为A。

29.C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逃避侦查和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他们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法。

A项错误,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由于情况紧急,依法采用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方法。

B项错误,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到案的方法。

C项正确,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把人犯羁押起来,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D项错误,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防止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限定其活动区域和住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故正确答案为C。

30.C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基本知识

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故正确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

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涂黑,多答、漏答或错答均不得分。)

1.ABCD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相关知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2月8日实施)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三)行政指导行为;(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A项应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之(一)规定,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项应选,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之(三)规定,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项应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之(五)规定,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D项应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之(四)规定,因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BCD。

2.ABCD

根据宪法修正案第四十九条规定: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因此选项ABCD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BCD。

3.BCD

本题考查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项错误,根据法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属于依照申请,符合条件的,才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

BCD项正确,符合法条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BCD。

4.ACD

本题考查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一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ACD三项均符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ACD。

5.CD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D。

 

6.BCD

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A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不是人大选举的。

B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七)的规定。

C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八)的规定。

D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九)的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BCD。

7.AC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监察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县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因此选项AC正确,选项B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AC。

8.ACD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项错误、B项正确,《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项错误,《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项错误,《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CD。

9.ABCD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A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一)的规定。

B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二)的规定。

C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三)的规定。

D项正确,该项符合上述(四)的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ABCD。

10.AC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国家秘密不公开审理,不是国家机关。

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D项错误,离婚案件属于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不适用《刑事诉讼法》。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故正确答案为AC。

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命题的正误,正确的将机读答题卡上对应题号下[√]涂黑; 错误的将

[���]涂黑;如果考生对[√]和[���]选择错误或都不涂均不得分。)

1.错

本题考查民法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表述错误。

2.错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表述错误。

3.错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而进行民事法律活动。

故表述错误。

4.对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民法的相关知识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妞妞购买10元笔袋是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表述正确。

5.

6.

7.对

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是统治阶级(即在政治上、经济上居于统治地位、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或反映,是被奉为法律的阶级意志,表现为法律的形式。法只能体现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即统治阶级成员意志中的相互一致的那部分,而排斥任何个别集团、个别人的与共同意志相违背的意志。

故表述正确。

8.错

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故表述错误。

9.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故表述错误。

10.错

本题考查法理学概述。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法必严”是忠于法律,坚持法律至上,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违法犯罪分子”专指的是违反刑法的人员,题干说法过于片面。

故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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