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录用后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考的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以及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含心理素质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6.报考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得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出生)。 (二)不予接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7.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聘用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6月9日。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扫码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并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gdejcy@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均以“招聘岗位+报考姓名+电话号码”的格式命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同时提供PDF版和可编辑文档版; 2.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姓名命名);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及户主)扫描件; 4.学历证书以及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扫描件(2024年应届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扫描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驻外使馆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 6.国家统一招考的2022年、2023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截至报名前的社保记录)。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邮箱。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多个环节的必要凭证,请报考人员以A4纸格式打印并注意保存。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得“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或者本科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基础能力测试,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采用闭卷形式。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并按通知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可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往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者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文件)、社保记录以及报名材料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成绩占比2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比80%。 (四)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可于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3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我院将于体检前告知入围体检人选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空缺名额,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通过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考察预告,组织开展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体检合格者中,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保留至我院下一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之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递补招聘。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年薪约8.8万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不解决户口、住宿及住房等问题。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将在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公告的相关附件(报名表、岗位表)可在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咨询电话:0769-38928215、18576883235 0769-38928032、18576883376 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00 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下半年聘员招聘岗位表.docx
2.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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