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科目,均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两科测试接续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测试占90分,岗位技能测试占10分。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