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政审、录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
2、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在线上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并填写《宜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整合为1个WORD文档,用自己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笔试时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二)考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宜春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形式:1、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具备的打字、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能力。采用电脑操作测试包括听打、看打和WORD实操,听打占总比40%,看打占总比40%,WORD实操占总比20%。2、面试: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及录用
以最终个人总成绩(测试50%+面试50%)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由市中院政治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确定体检与政审无影响录用情况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出现因体检、政审等影响录用情况的,不予录用,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后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5、合同签订后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合同自行解除。
6、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50元/年)和绩效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产假等法定假期,并按政策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食堂工作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