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雷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雷山县人民法院派遣制书记员 1、招聘人数:2人(男女不限) 2、招聘条件①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密意识强;②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③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等办公软件,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能胜任审判记录服务工作;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报名对象:①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③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④正被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其他不适宜担任派遣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法院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含试用 期3个月),实行一年一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至2024年3月29日16时;报名地点:雷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持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2、联系人:侯剑 联系电话:0855-3332806 18008559314 四、技能测试及面试 1、书记员需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分数为100分。 2、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是电脑文字录入和编辑能力测试。 3、技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五、加分 加分政策:截止2024年3月25日符合以下条件,并经现场加分审查确认的,予以加分。 1、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加1分; 2、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类专业的,加2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 3、掌握苗语的,加1分。 六、体检及政审 以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人进入体检,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七、岗位待遇 月工资及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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