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岗位空缺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委托怀化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人员派遣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为严格规范招聘程序,特制定以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8名; 2.司机1名; 3.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审判执行辅助人员 1.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点,摘录证据等庭前准备工作; 2.审查梳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 3.协助法官组织或受法官指派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4.协助法官组织或受法官指派主持庭前调解; 5.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 6.协助法官或受法官指派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7.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项中的业务性工作,如组织对相关材料的质证等; 8.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案例及其他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9.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听取意见、回复询问、判后答疑等; 10.草拟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等有关法律文书; 11.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业务性工作。 (二)司机 1.遵守交通法规和我院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2.遵守车辆工作调派,保障日常车辆工作任务顺利进行; 3.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4.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司法行政人员 1.主要从事法院的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台账整理等各项日常事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审判执行辅助人员 1.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有责任心,积极上进,富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及敬业精神。 (二)司机 1.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持车辆驾驶C1证或以上级别驾驶证,有安全意识,爱护车辆,具有一定的汽车维修知识,轿车驾驶技术熟练,未出现重大交通事故; 2.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司法行政人员 1.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内; 4.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等办公类软件;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本人从事律师职业(含见习律师、律师顾问)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8:30起至2024年3月29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鹤城区人民法院617办公室。报名需带《聘用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和学历证、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 3.资格审查:由鹤城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料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由鹤城区人民法院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1.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2.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怀化市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七、福利待遇 1.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工资3300元(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29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司机、司法行政人员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1个月),包含五险个人部分。单位保险部分单位承担,年底绩效,工作期间提供早餐、午餐; 2.周末双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劳务派遣性质。 联系电话:0745-2734166(政治部)咨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怀化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0日 鹤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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