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水县人民法院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派遣至黑水县人民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24年3月21日。 (二)报考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财务会计类 4.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的优先 5.招聘范围:面向全省 6.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和慢性传染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相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通过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进行简历投递。 1.微信扫描天府菁英二维码查看公告,点击“去报名”:  2.微信小程序搜索“天府菁英”,进入小程序选择公告“黑水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点击“去报名”; 3.微信公众号关注“天府菁英”,点击“菁英成长”下的“人才招聘”跳转至“天府菁英”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报名方式:选择岗位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0:00至2024年3月25日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综合测试 1.履历评价。对候选人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绩效表现等进行职位匹配度定量和定性评价,对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候选人择优开展综合能力考评。 2.综合能力考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考察 对通过综合测评的候选人通知进入复试,进一步考察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入职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复试考察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 四、办理聘用手续 1.经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复试考察、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与招聘法院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其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后不解决户籍迁移,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提供虚假材料、自动放弃、试用期未通过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三)黑水县人民法院委托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并对招聘相关流程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28-80205179,咨询邮箱:chenjing@cdtfhr.com。 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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