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都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以及符合法律规定、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录用为聘用制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前。 2.报名地点:宁都法院政治部(县法院后栋四楼第一个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及照片电子稿;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将通知本人参加测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未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 (二)测试 1.法警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测试内容:笔试、操作计算机及打字测试、体能测试等。 2.司机岗位需进行驾驶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测试内容:驾驶员驾驶中型客车路上测试,起步规范10分、换档流畅10分、行驶安全控制30分、制动停车规范10分、更换轮胎20分、定点停车15分、言谈举止5分。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及政审 总成绩(体能测试或驾驶测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名单,体检时间由本院政治部通知,体检医院为宁都县人民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由政治部组织实施。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政审体检合格则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工资2000元,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部分),用工期间享受正常的工会福利。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7-7296762
责任编辑:宁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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