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宣传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三)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摄影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8法律法规有规定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