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盟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保障书记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省级保障书记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5日至2006年3月5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5日(8:0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西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含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西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占总分的50%,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打字速度≧5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为合格。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 3.面试占总分的20%,依据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的排名,按照招录计划数1:2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其他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则根据成绩的排名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4:30。 技能测试地点:西盟县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下午15:00。 笔试地点:西盟县人民法院五楼大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西盟县人民法院五楼小会议室。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西盟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政审 由西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若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情形,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形成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书记员岗位空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关程序依次进行补录。 八、相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现执行标准为含五险4000元/月)。 本公告由西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879-8344803。
附件1:西盟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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