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因司法辅助服务工作需要,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进驻各法院。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1)司法辅助专员岗位(男女不限,2名,港南1名、港北1名)。 服务处所:港北区人民法院、港南区人民法院。 工作内容: 1.负责法院的司法拍卖辅助交接工作,进行现场调查,拟写拍卖公告,制作视频,对司法处置资产进行评估。 2.负责案件有关文书送达,整理、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司法辅助工作。 3.辅助法官对财产查封、扣押以及拍卖标的物的交接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服从公司安排管理,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应聘司法辅助岗位的,应当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工作。 5.年龄应在1988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起至3月26日截止。 2.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人事部电子邮箱:744549667@qq.com。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377570099、0775-4212993。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司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辅助专员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进行电脑操作技能等测试。 (三)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合格的,由我司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1500元/月,视个人能力,转正后,完成公司业绩任务的予以分红提成;公司根据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择优提拔,胜任业务主管岗位的,岗位薪资+负责网点提成+提供带薪司法辅助培训。 本公司对聘用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本公告由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振林拍卖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