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9:00至12:00,13:00至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现场递交个人资料;
3.报名地点:平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平昌县金宝大道四段4号),联系人:冯俊强 联系电话:13980292029;
4.提交资料:报考者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亲笔签名,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需写姓名),《报名登记表》可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5.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预审,对符合报名条件集中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考试资格。
(二)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分为播报笔录和计算机速录。每个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分别按50%折算计入技能测试总分;
①播报笔录。采取现场播报文字资料,播报时间为10分钟,根据考生笔录的准确度、详实度、卷(版)面整洁度和规范度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②计算机速录。计算机速录采取现场播放速录资料,考生使用普通键盘通过听打方式将文字输入计算机,输入法不限,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输入文字的速度、准确率和文字排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折合后的《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技能测试》且有成绩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平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折合后)将在平昌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能力与实绩、沟通协调、遵纪守法、任职回避等内容。具体考察工作由平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平昌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岗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