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经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同意,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7名。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 五、工作岗位及职责 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干部身份,不占用编制。日常主要工作任务为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以及完成上级部门和局机关业务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自愿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截止报名之日,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体貌端正,无纹身,无重听,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给予行政处罚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审)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笔试、面试最后得分相同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的公务人员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9楼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918办公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4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专业证书的需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刑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文处理能力。 2.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人数高于招聘名额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成绩计算。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体检 根据参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考者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的名额从考试成绩总分人员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由聘用单位组织政审。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满,由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为2107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须从薪酬中代扣代缴)。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监督电话:0817-3329091。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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