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岗位一 司法行政人员1名,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事务工作,要求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能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2 岗位二 司法辅助人员4名,主要负责开庭前的事务性工作,担任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卷宗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一优先聘用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或者具有文秘、新闻相关工作者;岗位二优先聘用法律专业或者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我院政治部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 报名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下午18:00止。 2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宁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请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并附电子照片); ②身份证;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 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方式 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及邮件名命名为名字+应聘材料,发至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nmfyzgk@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资格审查 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笔试、面试。 考试 1.岗位一需要进行公文写作测试。 2.岗位二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计分,60字/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由我院党组确定拟招聘人选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宁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下乡、出差的差旅补助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 址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66号 联系电话:0771-8636748 招聘未尽事宜由宁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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