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本院报名,并填写《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1月8日至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708办公室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和体貌身高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体能技能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男)或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队列动作。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
4、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本人是否存在不能报考的情形;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若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面试。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生活经历、应聘动机、工作期望等)和仪表、语言表达等内容。
6、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含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7、合同签订。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