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软件下载   训练营   大赛场   等级榜   资讯   客服 会员登录 注册账号
  资讯分类: 软件介绍  书记员速录技巧  书记员工具箱  书记员招聘信息  书记员考试信息 打字范文  书记员笔试  书记员面试  商务合作  帮助中心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法律实务赛项规程
      来源:网络转载    
2023/10/31  2752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法律实务赛项规程

赛项名称:法律实务

英文名称:Legal Practice

赛项组别:高等职业教育

赛项编号:GZ0621

一、赛项信息

1.png2.png

二、竞赛目标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实现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根本保障。法律实务赛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指引,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

本赛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社会职业发展规律,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2-07:监察、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3-03:法律事务及辅助人员等职业,积极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本赛项积极响应职业教育改革要求,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以推进公安司法类专业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聚集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积极对接岗位任职要求,推进产教协同育人,通过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推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水平,助力提升法律实务类等相关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促进学生就业,为职业院校师生提供技能展示交流平台,向社会展示公安司法类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成效,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结构、成绩比例

在四届全国司法职业院校法律实务技能大赛比赛实践的基础上,经过科学充分论证,法律实务赛项设置了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案件分析与汇报三个竞赛模块。竞赛内容对应并辐射法律实务类职业岗位群、体现专业核心能力与核心知识、涵盖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点,主要考查选手法律实务基础知识掌握、法律条文适用、法律案例分析研判、法律文书识别核对整理、司法档案整理装订归纳、专业语言表达与论证等能力,以及公平公正、严谨规范、程序意识等职业素养、思政感悟能力。竞赛采用团体形式,原始总分 450 分,以各团体所得总分高低决出团体名次。

竞赛模块一:法律基础知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精神,围绕重要法律法规及新修订法律内容考查选手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筑牢法律职业素养的基石。竞赛采用计算机在线答题。考查的内容与占比为:宪法与法理(5%)、习近平法治思想(5%)、民法(25%)、刑法(2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诉讼法(20%)。考察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70 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 35 题(每题 2 分)、是非题 10 题(每题 1 分)。参赛选手以个人为单位答题,每个代表队的参赛学生均需参加。总分 150 分,个人成绩平均分为团体得分。

竞赛模块二: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对标法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典型工作任务,考查选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法律文书制作、识别、核对能力,以及司法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能力。竞赛分为两个子模块,即法律文书制作和司法档案管理。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参赛团队根据给定的案件材料,利用信息技术查询等手段辅助,制作一份相应的法律文书;司法档案管理要求参赛团队,通过对给定的司法文书材料进行整理、编目、装订。该模块以团体计分,总分 150 分。

竞赛模块三:案件分析与汇报。对标法律咨询服务典型工作任务的核心能力要素,从真实案例入手,运用信息技术对案例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考查选手的岗位任职适配度。该模块主要考查学生案件事实概括、法律关系分析、案件处理思路、思政感悟、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等能力。竞赛全程封闭,采用团队研讨加面试考核方式。各参赛队依次提前 90 分钟获取案例材料,在指定场所独立完成资料分析、PPT 汇报方案制作、面试排演等准备工作,选手可利用赛场提供的信息化设备进行法律检索。准备时间结束后,团队全体成员按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运用 PPT 汇报考核,评委现场提问并评分。该模块以团体计分,总分 150 分。

(二)赛项模块、比赛时长及分值配比

3.png4.png

四、竞赛方式

法律实务赛项为学生赛(团体赛),形式为线下比赛,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为线上比赛。

(一)组队要求

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同一学校参赛队不得超过 1 队,每支参赛队由 1 名领队带队,2 名指导教师和 3 名参赛学生组成,指导教师须为本院校专职教师,参赛学生须为本院校高职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二)其他要求

1)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参与赛项开赛 10 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2)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视为弃赛。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五、竞赛流程


备注:具体日程事件可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做微调。

(二)竞赛流程图

58.png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同一院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含高等职业学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中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法律实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再参加本赛项。

(二)赛前准备

赛前召开领队会,讲解竞赛流程并进行赛前答疑;举行抽签仪式;熟悉竞赛场地。

(三)比赛期间

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自行离开规定场地。竞赛各模块均需参赛选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操作,赛场为选手提供所需的信息技术设施系统,严禁参赛选手携带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入场。竞赛过程中,选手须自觉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选手因自己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故障或无法完成比

赛时,裁判长有权终止该选手竞赛。如出现非选手自身原因导致的设备故障,而无法竞赛时,裁判长可视具体情况作出裁决。如裁判长确定设备故障,可由技术支持人员排除故障后继续竞赛,应给参赛选手补足所耽误的竞赛时间。

竞赛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和影响参赛选手。除当场次参赛选手、裁判、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对违反竞赛纪律的参赛选手及其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程度给予取消竞赛评奖资格、通报批评。所有专家和裁判严格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和裁判工作手册的规定执行。

参赛选手需完成现场材料、设备交接,并经裁判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竞赛模块一采用机考评分,由系统自动评分;竞赛模块二采用结果评分,由 9 名以上裁判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队最后得分;竞赛模块三采用过程评分, 7 名以上裁判即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队最后得分。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选手)成绩汇总,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立即公示(有效时间范围 07:004:00)。公示 2小时后公布比赛结果。

七、技术规范

(一)职业标准

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

3)《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5)《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6)《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215)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 号)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 号)

17)《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2013〕283 号)

18)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三)国家标准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GB/T 14706-93)

八、技术环境

为保证本赛项的顺利开展,大赛执委会需要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合适的竞赛场地以及操作流畅的电子设备。

(一)竞赛环境要求

周边环境安静,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配备空调设备,保证温度适中;有稳定的电力供应,配备供电应急设备;在指定场地设置观摩区、媒体区、休息区、服务保障区、咨询区、申诉仲裁区等区域。

(二)竞赛场地和设备要求

6.png7.png

九、竞赛样题

本赛项在司法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经过科学论证,设置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案件分析与汇报三个竞赛模块进行。具体如下:

《法律基础知识》模块一竞赛试题说明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精神,围绕重要法律法规及新修订法律内容考查选手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度,筑牢法律职业素养的基石。模块一竞赛试

题库随赛项规程同时公开发布。采用计算机在线答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70 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 35 题(每题 2 分)、是非题 10 题(每题 1 分),

总分 150 分。内容与占比为:宪法与法理(5%)、习近平法治思想(5%)、民法(25%)、刑法(25%)、行政法(20%)、诉讼法(20%)。考生提交试题

后,由题库系统自动批阅并给出得分,多项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个人成绩平均分为团体得分。成绩由裁判组审核,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

成绩公开发布。

《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模块二竞赛试题说明

模块二为实际处理能力竞赛模块,对标法律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典型工作任务,现场考查选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法律文书制作、识别、核对

能力,以及司法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能力。鉴于该模块试题库案例均源自于真实案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经专家组研究决定该模块试题库不予公

,仅提供样题和答案供备赛参考,各参赛队严格按赛程规则考查要点现场进行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该模块试题库均为常见的民事案件。模块二竞赛分

为两个子模块,即法律文书制作模块和司法档案管理模块。法律文书制作模块要求参赛团队根据给定的案件材料,利用信息技术查询等手段辅助,共同

制作1份相应的法律文书。司法档案管理模块要求参赛团队对给定的司法文书材料进行整理、编目、装订。该环节计团体分,总分150分,其中法律文书

制作模块100分,档案管理模块50分。

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竞赛子技能模块汇总

赛项名称

法律实务(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

英语名称Legal practice(Legaldocuments making andfiles management

赛项编号GZ062

归属产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07、3-03、3-99)


赛项技术规范

涉及专业教学要求

开设《基层法律文书制作》课程和相关法律专业基础知识课程如《民法》等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号)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4.《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2013〕283号)

5.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赛项赛场准备

独立教室,提供座椅,为每个参赛团队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装订机、其他辅助材料各一份。每个教室安排多个团队,团队之间距离控制在3m以上,比赛电脑配备Windows操作系统,开通专业的法律法规检索系统;确保含有考试资料U盘能正常使用;打印机具备良好的打印功能,配备A4纸;档案装订机使用良好。


赛项技术规范

涉及专业教学要求开设《书记员工作实务》课程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1991)》

赛项赛场准备

独立教室,提供可供团队合作使用的座椅,各参赛团队间隔落座。配备纸质材料(根据试题要求确定)、档案封皮(包含备考表)一张、档案袋一个、装订线一根、印章一个、密封条一张、固体胶一支、4CM以上长尾夹二个、页码机一个、黑色签字笔二支、装订机一台。

注意事项

赛场内可对以上材料多配置几套,以便临时突发状况发生时可供备用。样题: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法律实务赛项

《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模块二试题

《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为团队竞赛模块,共分为二个子模块。子模块 1 为法律文书制作,子模块 2 为司法档案管理,合计竞赛时间为 150 分钟。子模块 1 满分 100 分,子模块 2 满分 50 分,合计150 分,团队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一、基本案情及相关材料

【案情】

*(**科技公司经理)与史**经人介绍于 2008 年结婚,婚后不久,唐*发现妻子史**是个购物狂,而且非常迷恋奢侈品,经常花光所有工资购买名牌服装、名包等,甚至为了到香港买到限量版的新品,经常找各种理由跟公司请假前去海淘,直至丢了工作她才不得不同意生孩子。于 2013 年生下一男孩唐星星。孩子上幼儿园后,史**不愿再找工作上班,说服老公自己要在家做个相夫教子的好太太。可谁知,她是要把过去三年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她不但不把精力放在照顾家庭

及孩子身上,反而把所有时间都用来研究买买买,很快唐*的信用卡也经常被她刷曝,夫妻为此争吵不休。为了不让丈夫管着自己用钱,史**只好拿出部分不太喜欢的名包到二手店去卖,换点零花钱,并在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当唐*发现史**假借给孩子找学校需要交赞助费为由,向自己的弟弟唐*明以及他人借款时,他再也无法忍受,准备起诉离婚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材料附后:

材料 1.结婚证一份

材料 2.借条两张

材料 3.银行明细清单一份

材料 4.户口本一份


材料 1:结婚证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32

材料 2:史**借条(两张)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33

材料3:唐*银行明细清单一份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34

材料4: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资料涉及个人隐私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

二、子模块 1 竞赛试题

以参赛队为单位,根据提供的案件材料,以汉唐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代唐*制作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清单,以维护其权益。请提交一式二份纸质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清单,一份作为子模块1 竞赛结果,另一份用于子模块 2 档案管理。

制作要求:

1.文书格式规范、要素完整、形式美观。

2.语言文字用语规范、表达准确无歧义、无错别字或病句。

3.事实概括准确、材料分析准确,详略取舍合理;主旨明确、说理充分、分析到位。

4.以最新有效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忽略时效问题。引用法律条文正确、法律分析准确。

5.所提供的案件材料中如有不明确的信息,可用“×”代替,或者进行合理的编写。

6.可以在指定电脑上查阅相关法律。

三、子模块 2 竞赛试题

原告起诉后,有管辖权法院予以受理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最终判决结案。请以参赛队为单位,根据以上案件审理情况和提供的立卷材料,

代法院书记员凌**

整理并装订(2023)浙 0310 民初 17288 号民事一

审正卷一份(注:该案号仅作档案整理使用,与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内容无关),以便及时归档。

立卷要求:

1.依照提供的一审判决书内容,从以下给定的立卷材料中选择该案一审诉讼程序中的必要诉讼文书材料入卷。

2.将选定的入卷材料进行系统、准确排列后,编页编目并完成装订。

3.卷宗外观平整、美观,字迹工整、规范、清晰,不得使用涂改液,卷宗质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法[办]发[1991]46 号)要求。

4.卷宗封面、备考表、卷底填写内容按照给定民事判决书中的信息确定,若无法确定的,可用“×”代替,或者进行合理的编写。

立卷材料:

1.结婚证一份(见材料 1)

2.借条两张(见材料 2)

3.银行明细清单一份(见材料 3)

4.户口本一份(见材料 4)

5.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清单一份(子模块 1 提交成果)

6.民事一审判决书一份(见材料 5)

7.空白卷宗目录一份(见材料 6)

8.立案登记表、受理案件通知书、开庭公告、唐*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开庭笔录、应诉通知书、交纳诉讼费手续、开庭传票、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宣判笔录各一份,送达回证(四份)(共计十五份,均以文书名称表示。例:A4 白纸上写明立案登记表表明该张 A4 纸为立案登记表)(见材料 7)

8.其他装订材料:档案封皮(包含备考表)一张、证物袋一个、装订线一根、印章一个、密封条一张、固体胶一支、CM 以上长尾夹二个、页码机一个、黑色签字笔二支、装订机一台

材料 5:

民事一审判决书

(正文略)

3839

材料 6:空白卷宗目录

卷宗目录(诉讼案卷专用)

文件名称

页次

文件名称

页次

1)“页次”一项中,除最后一件需填写起止页号外,其余只填写起始页号。

2)未编页码的空白行应用对角线(右斜线)划掉,不得使 S 形、波浪形等曲线随意勾划。

 注材料 7:

(相关文书材料略)


《案件分析与汇报》模块三竞赛试题说明

模块三为实际处理能力竞赛模块,对标法律咨询典型工作任务中的关键能力要素,从真实案例入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案例进行准确分析研判,现场考查学生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法律案件分析研判的能力。鉴于该模块试题库案例均源自于真实案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经专家组研究决定该模块试题库予公开,仅提供样题和答案供备赛参考,各参赛队严格按赛程规则考查要点现场进行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该模块试题库均为常见的民事案件。采用小组研讨加面试考核方式,以参赛团队为单位对案件进行法律关系分析与汇报。竞赛全程封闭进行,各参赛团队集中候考。各参赛队依次提前 90 分钟获取案例材料,在指定场所独立完成资料分析、PPT 汇报方案制作、面试排演等准备工作,选手可利用赛场提供的信息化设备进行法律检索,个人不得携带信息化设备进场。准备时间结束后,团队全体成员按要求参加现场面试汇报考核,评委现场提问并评分。该环节主要考查学生案件事实概括、法律关系分析、案件处理思路、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等能力。该环节计团体分,总分 150 分。

案件分析与汇报技能模块三任务分解

赛项名称


岗位工作规范

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3.《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15.其他法律法规

赛项赛场准备

等候区为独立教室,提供座椅,为每个参赛团队配备电脑、打印机各一份;比赛电脑配备Windows操作系统,提供专业法律法规检索系统;每个团队之间距离控制在3m以上。竞赛区为独立空间,提供多媒体设备、白(黑)板,合理划分为选手展示区、评委打分区、现场观摩区。

注意事项

1.案例原则上应来自实践;

2.选取的案件要体现基础性、真实性、综合性,需要包含一定数量的关键知识点,以便于全面考核学生案情分析、法律关系分析、案件处理思路等能力;

3.原则上应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或文书扫描件,所附材料应当清晰、完整;

4.提供标准答案,并在相应位置标注得分点及分值,作为评分依据;

样题: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法律实务赛项

《案例分析与汇报》模块三试题

一、竞赛目的

测试参赛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二、竞赛方法与要求

1.采用小组研讨加面试考核方式,考试全程封闭进行。

2.各参赛团队集中候考,比赛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资料,可利用赛场信息化设备进行法律检索。各参赛队依次提前 90 分钟获取案件材料,在指定场所独立完成资料分析、PPT 汇报方案制作、汇报排演等准备工作。

3.小组讨论结束后,应形成案件分析汇报 PPT 并提交。

4.准备时间结束后,团队全体成员按要求参加现场汇报。通过PPT 汇报,汇报内容应包括:案件事实概括、法律关系分析、针对各方当事人提出纠纷解决建议等。评委现场评分。

5.竞赛时间:准备 90 分钟,汇报提问 15 分钟(其中学生汇报 8分钟-12 分钟)。

6.计分方式:满分 150 分。专家评委现场按评分标准逐项给分。

7.试题材料不得带离考场。

三、竞赛试题

原告李大*向 B 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李小*,要求继承父母遗产,李小*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母亲死亡证明及两份遗嘱。在庭审中,李大*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遗嘱进行了司法鉴定。

请根据最新有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并作出汇报(1.相关新旧法律

时间效力问题请忽略;2.如本案涉及时效制度请忽略。)

相关材料附后:

材料 1:民事起诉状

材料 2:答辩状

材料 3:死亡证明书

材料 4:遗嘱 1

材料 5:遗嘱 2

材料 6:文件鉴定意见书

4647

材料 1:民事起诉状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4849

材料 2:答辩状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5051

材料 3:死亡医学证明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52

材料 4:遗嘱 1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53

材料 5:遗嘱 2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54

材料 6:文件鉴定意见书

资料涉及个人隐私

注意保密 用后销毁555657

《案件分析与汇报竞赛考核要点》


十、赛项安全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为保证赛期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等的人身安全,对标规定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相关安全责任。

(一)赛项安全管理

竞赛所涉器材、设备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赛项执委会将在赛前对本赛项评委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制定专门方案保证比赛命题、赛题保管、发放、回收和评判过程的安全。

(二)比赛环境安全管理

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承办院校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大赛期间,赛项承办院校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在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区,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负责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

(三)生活条件保障

比赛期间,由赛事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院校尊重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十一、成绩评定

(一)赛项评分标准体系的构建

赛项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分析考核项目,掌握考核项目的特点,明确构建原则;(2)设计初步评估指标,通过专家访谈等方法确立初步的评估指标,梳理各指标间逻辑关系,构建初步的指标体系;(3)确定指标权重,通过两两对比法和德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修正指标体系;(4)指标体系的应用,通过历次全国司法职业院校法律实务技能大赛运用评估指标体系,分析指标体系信度,进行重新设计或最终确定。具体流程如图:

根据竞赛内容的需要,为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赛项三个模块均以 150 分计,总分 450 分,最终公布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二)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1.法律基础知识竞赛模块

采用计算机在线答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70 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 35 题(每题 2 分)、是非题 10 题(每题 1 分),总分150 分。内容与占比为:宪法与法理(5%)、习近平法治思想(5%)、民法(25%)、刑法(2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诉讼法(20%)。

考生提交试题后,由题库系统自动批阅并给出得分,多项选择题少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个人成绩算术平均分为团体得分。成绩由裁判组审核,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成绩公开发布。

2.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竞赛

以下是本模块的考核要点及分值分配,具体评分指标由命题专家根据文书内容制定。

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模块由 9 名裁判员(含加密裁判)组成,9 名裁判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队伍的得分。成绩由裁判组审核,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成绩公开发布。

3.案件分析与汇报竞赛


案件分析与汇报模块采用过程评分,根据参赛队数分为若干组,每组由 7 名以上的评分裁判对照评分表即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队的最后得分。成绩由裁判组审核,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成绩公开发布。赛项最终得分按 100 分制计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字。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以法律基础知识模块成绩进行排名。

参赛队竞赛总分计算公式:

参赛队竞赛总分=(法律基础知识模块得分+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模块得分+案件分析与汇报模块得分)*100÷450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选手)成绩汇总,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立即公示(有效时间范围07:004:00)。公示2小时后公布比赛结果。如有异议,按照大赛申诉与仲裁程序处理。

十二、奖项设置

按照三个竞赛模块的最终得分决出本赛项的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规定的比例设置奖项,一等奖数量为参赛团队数的 10%,二等奖数量为参赛团队数的 20%,三等奖数量为参赛团队数的 30%。计算比例时采用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三、赛项预案

(一)赛前应急

比赛开始前,确保参赛选手提前到位,出现参赛选手未到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领队。

(二)赛中应急

1)因设备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比赛无法顺利进行的,选手应及时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非选手自身因素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因此所造成的时间延误,经报请裁判长批准予以延长比赛时间处理。

2)突发停电,备用电源又无法启用时,先保持考场秩序,确定停电时长,若无法保证及时来电,由赛项执委会报请大赛执委会做后续处理。

3)参赛选手如遇身体不适可求助现场医务人员予以救治,因此所造成的时间延误,不予延时。

4)如遇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等不可抗力事件,全体人员应立即停止竞赛,撤离至安全场所。由赛项执委会报请大赛执委会再做后续处理。

(三)赛后应急

比赛结束后,如有人反应比赛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现象,赛项执委会可及时调取比赛录像,进行专项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四)其他应急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线下办赛的,可以选择线上比赛,线上比赛具体方案由大赛执委会审议通过。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应全程佩戴参赛选手证。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不能参赛,须由参赛院校在开赛 10 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可进行缺员竞赛,缺赛选手成绩按 0 分计入团体成绩。

3)参赛队员应自觉尊重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佩带证件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等带入赛场。

4)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到赛场熟悉环境。

5)参赛院校应为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购买相关保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须严格遵守竞赛制度,保护参赛选手人身安全。

2)指导教师在竞赛期间,凭指导教师证参加相关活动。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统一组织的观摩活动外,指导教师

不得出现在竞赛现场。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竞赛成绩。

4)竞赛结束后,如需进行申诉,指导教师应陪同参赛队领队向竞赛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进入赛场,竞赛期间必须始终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竞赛有关的资料、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等,经检录审核合格的指定竞赛工具书除外。

4)参赛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竞赛平台。竞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相关的操作。

5)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器材故障,应及时向裁判反映,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6)离开赛场前,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竞赛前状态,并经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参赛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佩戴证件,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

3)工作人员于赛前 60 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须向竞赛组委会请假。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6)竞赛期间,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与竞赛相关事宜,不得与参赛队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十五、申诉与仲裁

参赛队认为比赛过程中出现有失公正或违规现象,领队可在比赛成绩公示后2小时之内向赛项监督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领队书面申诉不予受理。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监督仲裁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监督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如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一)观摩方式

本赛项法律文书制作与档案管理竞赛模块、案件分析与汇报竞赛模块提供现场或直播方式的公开观摩。观摩区域由赛项承办单位提前安排。

(二)观摩观众

现场观摩观众为:参赛队领队、媒体工作人员和行业企业观摩团等,凭相关证件提前入场,并在观摩区落座。

(三)观摩要求

现场观摩人员需遵守赛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赛场安静,观摩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食、吸烟,不得使用闪光灯、手机等干扰选手比赛。不得在赛场内对台上的选手进行暗示或提醒,禁止鼓掌喝彩等发出声音的行为。

十七、竞赛直播

(一)实况摄录

对赛项抽签加密进行实况摄录,对赛前赛题安装传输、赛题发放、设备安装调试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况摄录。

(二)实时录制

比赛区域部署无盲点录像设备,能实时录制赛场情况,并全过程、全方位摄录比赛过程,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三)直播实况

有条件的情况下,赛场设置投影大屏幕,同步直播比赛实况,可安排专家同步对赛题设计、比赛进程、选手状况、成绩状态等进行专业解说。

(四)直播闭赛式

对大赛闭赛式进行全程直播。赛后,通过采访拍摄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专家点评等,突出赛项技能比拼的特色。为赛项宣传、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八、赛项成果

(一)资源转化工作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源转化工作办法》要求,由赛项执委会负责主持资源转化工作,承办校开展并推进资源转化工作。可邀请行业、企业及院校的顾问专家参与,组建赛项资源转化小组,构建资源转化工作总体框架。

(二)资源转化成果

赛项资源转化成果应对接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契合工作过程,突出技能特色,展现竞赛优势,形成满足职业教育教学需求、体现先进教学模式、反映职业教育先进水平的共享性资源成果。

(三)资源转化步骤

1.组织协调

由赛项资源转化小组进行统筹协调,构建资源建设的总体框架,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职责,做好人员和资金的调配,设立时间节点,确保资源转化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资源开发

进行基本资源、拓展资源的建设,开发视频、文档、题库、虚拟仿真软件等素材,建设具有开放性、普适性的服务平台,发挥以赛促融、促教、促改、促学、促建的风向标作用。

3.运行调试

组织专家对资源转化工作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与用户服务平台整合对接,完成资源的导入和集聚,开通试运行并进行平台调试。

4.推广应用

按照以赛促建、共建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提供培训等服务,解决全国高职院校共性需求,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持续更新教学资源,确保资源库的可持续发展。